景洪市民政局关于购买婚姻档案规范化建设项目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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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6-03 15:01
一、项目名称
景洪市婚姻档案规范化建设。
二、购买主体及性质
景洪市民政局(行政机关)。
三、主要内容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通知》(〔2021〕—78 号)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管理的通知》(云民发〔2021〕151号)文件中对婚姻档案的管理要求,为确保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保障资金安全使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景洪市婚姻档案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婚姻档案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五、项目承接主体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项目承接主体在服务期内需要协助市民政局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
(二)项目承接主体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需对采购人的相关信息以及本项目全部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购买方式
通过询价的方式购买服务。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中介服务机构,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报名申请发送至指定邮箱(23173962@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后(联系电话:0691—2140872),向市民政局索取询价文件及申报表格材料。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7:00,地址: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中心民政窗口)市民政局行政审批股。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景洪市民政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