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林建军)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20号
本人(单位)林建军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勐龙镇曼栋办事处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景国用(2000)字第1750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建军
日期:2024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