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确权公告(余建英等全体业主)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5-31 17:01
兹有景洪镇规划区职工住宿区,该宗地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然资源部文件》自然资发〔2021〕1号,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属性质 |
用途 |
宗地面积 |
宗地四至 |
备注 |
高兰英、郭兴文、李海娟、李玫羲、刘恩义、佘建兰 、田铁石、王亚亮、文辉、尹旱娣 、余建英、赵丽芳、刘艳红、罗华林、张云海、刘梅、李凤琼、杨忠丽、蒋完娇、谢菊兰、李华珍等32户全体业主 |
景洪市庄洪路<州城建局>1幢 |
划拨 |
国有 |
城镇住宅用地 |
413.96平方米 |
东:以墙壁外为界邻州城建局;南:以墙壁外为界邻国有资产管理局;西:以墙壁外为界邻州城建局;北:以墙壁外为界邻州城建局 |
土地使用 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告期满后,当事人对土地权属审核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登记。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