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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更正公告(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5-08 16:58

因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共10户业主的土地分摊面积登记错误,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等相关条款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下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予以更正。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坐落

房号

用途

面积

更改内容

1

马映芳

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101

住宅

17.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更正为17.23平方米

2

赵善华

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102

住宅

17.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更正为17.23平方米

3

张勇

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201

住宅

17.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更正为17.23平方米

4

杨杰

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202

住宅

17.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更正为17.23平方米

5

李成和

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301

住宅

17.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更正为17.23平方米

6

蔡云

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302

住宅

17.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更正为17.23平方米

7

林发顺

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401

住宅

17.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更正为17.23平方米

8

董菊存

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402

住宅

17.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更正为17.23平方米

9

杨礼

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501

住宅

17.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更正为17.23平方米

10

宴和昆、张继仙

景洪市纳昆康小区42幢1单元

502

住宅

17.23平方米

土地面积15.41平方米更正为17.23平方米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