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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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5-28 16:42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
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景洪市2024年度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价条件
(一)艺术系列:《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第29号)。
(二)图书资料系列:《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7号)。
(三)群众文化系列:《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6号)。
(四)其他标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
二、范围对象
景洪市事业单位及景洪辖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艺术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方式、申报时间
(一)申报方式
2024年度景洪市化和旅游局职称申报采用线下申报、受理、审核、评审方式。
1.申报材料填写规范参照附件2《职称申报材料的规范要求》执行。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3.《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式一份(A3纸打印,同时报电子版),中级、初级分开,由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汇总上报,请勿改变表内格式。
4.《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A3纸打印)。
5.各类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单面复印。
6.公示情况说明一式一份(A4纸打印),附公示照片。
7.纪检监察意见,一式一份(A4纸打印)。
8.个人承诺书,一式一份(A4纸打印)。
此部分材料按照公示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聘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若不装裱请在每页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审,情况属实”,注明审核人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公章;若装裱则在目录页注明“原件已审,情况属实”注明审核人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如果最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9.履现职期间个人发表的论文、论著、作品、业务资料等用A4纸复印,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发表的论文论著等复印时需同时复印封面、目录、正文。(若不装裱请在每页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审,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若装裱则在目录页注明“原件已审,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申报时间
1.艺术专业
①个人申报时间7月1日 00:00—7月8日18:00。
②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7月22日18:00
③评审时间:暂定7月
2.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
①个人申报时间7月1日 00:00—7月8日 18:00。
②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7月22日 18:00
③评审时间:暂定7月
四、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纪律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应实事求是总结个人工作业绩,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有关材料供相关部门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由本人签署诚信承诺。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及其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签署审核意见、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署诚信承诺。
(三)经各基层单位审核同意拟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加强对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认真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职称申报人员、各级单位审核人员要严肃职称申报纪律,如实填报、认真审核,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违反廉洁从业纪律、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凡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申报工作的单位,应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停止其当年职称申报工作,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蓄意弄虚作假、帮助虚假申报、集体串通舞弊的,从查实之日起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涉嫌重大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不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履职的人员,不允许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履职及聘任时间的计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二)所报评审材料自留原件,评审结束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一律不清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请及时前来清退,不再另行通知。
(三)不按要求准备材料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原则上只能作一次补充和调整。逾期上报材料的,推迟至下一年度评审。
(四)报送方式:由报送单位审核后报送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407室。
联系人:徐思思,联系电话:0691-3012407。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