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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遗失声明(张晓明)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5-21 16:50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08号

本人(单位)张晓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云南省景洪市基诺乡巴来村委会小地名除毛的《林权证》遗失,编号:0532801070406GDYMSY000218、0532801070406GDYMSY000222,证号:景林政字(2009)第257707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汇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晓明

日期: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