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遗失声明(张晓明)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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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5-21 16:50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108号
本人(单位)张晓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云南省景洪市基诺乡巴来村委会小地名除毛的《林权证》遗失,编号:0532801070406GDYMSY000218、0532801070406GDYMSY000222,证号:景林政字(2009)第257707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汇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晓明
日期: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