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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回景洪市公安局勐龙派出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5-16 14:46

为规范景洪市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达到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根据景洪市公安局的申请,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从2024516日起至2024614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差欠凭证到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权益保障服务中心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691-2140477。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项目名称

景洪市公安局勐龙派出所公共租赁住房

施工单位

祥云县恒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刘本进13708611731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