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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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5-07 18:28
按照《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我局将按登记权限对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长期停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清理。凡2年以上未公示年报信息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和长期停业无法联系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以及《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请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前往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B22窗口),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逾期不办理者,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