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换成纯文本
  • 页面放大功能
  • 页面缩小功能
  • 页面配色功能
    • 页面原始配色
    • 黑底黄字白链接
    • 黄底黑字蓝链接
    • 蓝底黄字白链接
    • 白底黑字蓝链接
  • 十字辅助线功能
  • 示屏放大器功能
  • 页面后退功能
  • 页面前进功能
  • 退出无障碍

关于公开征求《景洪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南(试行)》公平竞争审查初步结论意见的公告

  • 来源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3-20 10:53

 

景洪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南(试行)》经2024315日组织征求全市各相关单位及部门意见建议。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 〔201753号)规定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7114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我局对景洪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南(试行)》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景洪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南(试行)》意见,同时征求景洪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南(试行)》公平竞争审查初步结论及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3202024325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如认为本通知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或对景洪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南(试行)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hswljspg@126.com)或信函邮寄(景洪市告庄海诚综合楼4412,邮编:666100)向景洪市文旅局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0691-3012412

 景洪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