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遗失声明(泽者)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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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3-05 17:05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4-0040号
本人(单位)泽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基诺族乡巴亚村委会 小地名巴坡肖达、爹砍木头的《林权证》遗失,编号:0532801070204GDYMSY000989、0532801070204GDYMSY001728,证号:景林政字(2009)第257787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汇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泽者
日期:2024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