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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西双版纳义商实业有限公司)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2-28 17:09

编号:景不动产(YS)2024-0035号

本人(单位)西双版纳义商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澜沧江路4号(原江北路4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云(2022)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3864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西双版纳义商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人:哏夜明

日期:202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