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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张明容、李长春)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2-18 16:55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4-001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9579号

张明容、李长春

房屋/土地

532801006063GB00016F00010102

景洪市勐泐大道100号假日湾1幢3单元401号

依据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2023)云2801执325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2801执3252号之三日执行裁定书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