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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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2-09 16:11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4-001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证明:云(2019)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078号 |
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 抵押人: 王思国、钟绍梅 |
土地/房屋 |
景洪市勐罕镇农村信用社旁1幢 |
依据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2023)云2801执恢72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2801执恢72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3)云0103执9842号移送执行函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