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公告(许甘霖、高红春)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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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2-06 22:32
编号:景不动产(GZ)2024-0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3月0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权利类型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962号 |
西双版纳景洪万达国际度假区万景大道4号雀灵秘语15幢1单元201号 |
532801006004GB00030F0015000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
权利人(申请人)由许甘霖更正为高红春,义务人由高红春更正为许甘霖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