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注销公告(管卫东)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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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01-29 10:30
管卫东2001年经登记,取得坐落于景洪江北路24号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西国用(2001)字第0282号,土地使用者:管卫东,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划拨,使用权面积:31.02平方米。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及管卫东提出的《注销申请》,现我局注销西国用(2001)字第028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将依法办理注销不动产权证。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