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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管委会申请调整532801005010GB00458号地块性质及确定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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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12-19 17:21

收到《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管委会关于景洪市勐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调整的请示》(景养产集管报﹝2023﹞38 号)。经核实,申请的宗地位于景洪市勐养镇,在《景洪市勐养镇集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原址面积32388.35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9655.05平方米,商业金融用地面积1289.62平方米,待征规划道路用地面积4624.22平方米,公共绿地用地面积4881.42平方米,水域用地面积1938.04平方米。经与启用的“三线”划定成果套合,该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勐养产业集聚区提出,改善集镇及周边村寨污水直排河流的现状,妥善解决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有效提升聚集区范围内河流水质,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下简称“勐养产业集聚区”)拟在集镇 周 边 新 建 一 座 污 水 处 理 厂。鉴于《景洪市勐养镇城镇总体规划》批复时间长,随着近几年勐养镇经济的高速发展,该总体规划已不满足现实需求,其中污水厂拟选址占到的路网后段占基本农田,且控规里路网线型发生调整,且勐养产业集聚区正在开展《景洪市勐养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目前初稿已编制完成并征求了集镇相关单位及利益群体的意见,将景洪市勐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用地(宗地编号:532801005010GB00458)纳入修编范围,经济技术指标: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m,该项目用地指标、用途面积等与在修编的《景洪市勐养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全相符,此申请将景洪市勐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项目按照《景洪市勐养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内容进行指标调整。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足球彩票关于调整勐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532801005010GB00458 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批复》(景政复〔2023〕1030 号),按程序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19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7日,凡是对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管委会申请调整532801005010GB00458号地块性质及确定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2134138、 0691-2136213

附件:论证意见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9日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管委会申请调整  532801005010GB00458号地块性质及确定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12月19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开关于景洪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聚区勐养片区管委会申请调整532801005010GB00458号地块性质及确定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将532801005010GB00458号宗地,面积32388.25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R≤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按需配置。

专家组成员:段从胜、陈菲、李汉纯、邹明生、张跃胜

专家组组长:段从胜


2023年12月19日

汇总表

区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