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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讷乡大寨村委会纳肺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公示(实施前公示)

  • 来源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3-23 16:35

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的通知(景财农〔2021〕13 号)文件,安排我乡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1个。为进一步加强 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高 工作效益,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进行。现将有关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景讷乡大寨村委会纳肺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

三、主要建设内容:硬化村内场地及道路,面积不小于2610  m,厚度不低于20cm;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碑1块;建设冷 库发展集体经济,平整场地,新建钢架结构大棚厂房,冷库设 备购置、安装,面积不小于280平米,容量不小于1100立方米;硬化冷库前场地不小于220平米;补助5户示范户村。

四、建设地点: 景洪市景讷乡大寨村委会纳肺村小组。

五 、建设期限:2023年3月至6月。

六、项目主管单位: 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七、项目建设单位: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八、项目实施单位: 景洪市城乡企业建筑工程公司。

以上项目内容公示10天,2023年3月23日—4月1日。

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监督举报。

公告单位: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2451169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