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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讷乡大寨村委会纳肺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公示(实施后公示)

  • 来源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5-26 16:33

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的通知(景财农〔2021〕13 号)文件,安排我乡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1个。为进一步加强 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高 工作效益,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进行。现将有关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景讷乡大寨村委会纳肺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

三、主要建设内容:硬化村内场地及道路,面积不小于2610 m,厚度不低于20cm;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碑1块;建设冷库发展集体经济,平整场地,新建钢架结构大棚厂房,冷库设 备购置、安装,面积不小于280平米,容量不小于1100立方米硬化冷库前场地不小于220平米;补助5户示范户村。四、建设地点: 景洪市景讷乡大寨村委会纳肺村小组。

五 、完工时间:2023年5月。

六、项目主管单位: 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七、项目建设单位: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八、项目预期效益:建成以后,通过完善村内基础设施修缮,可极大的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同时冷库的出租收益,将不断壮大村小组经济,使农村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对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意义,为维护边疆民族团结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以上项目内容公示10天,2023年5月26日—6月4 日。

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监督举报。

公告单位: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2451169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