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讷乡大寨村委会纳肺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公示(实施后公示)
- 来源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5-26 16:33
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的通知(景财农〔2021〕13 号)文件,安排我乡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1个。为进一步加强 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高 工作效益,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进行。现将有关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景讷乡大寨村委会纳肺村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
三、主要建设内容:硬化村内场地及道路,面积不小于2610 m,厚度不低于20cm;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碑1块;建设冷库发展集体经济,平整场地,新建钢架结构大棚厂房,冷库设 备购置、安装,面积不小于280平米,容量不小于1100立方米硬化冷库前场地不小于220平米;补助5户示范户村。四、建设地点: 景洪市景讷乡大寨村委会纳肺村小组。
五 、完工时间:2023年5月。
六、项目主管单位: 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景洪市乡村振兴局。
七、项目建设单位: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八、项目预期效益:建成以后,通过完善村内基础设施修缮,可极大的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同时冷库的出租收益,将不断壮大村小组经济,使农村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对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意义,为维护边疆民族团结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以上项目内容公示10天,2023年5月26日—6月4 日。
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监督举报。
公告单位: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691—2451169
景洪市景讷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