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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艳诉云南九品装饰有限公司裁决书(景劳人仲案决字〔2023〕153号)送达公告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1-04 10:58

云南九品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卢艳云南九品装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云南九品装饰有限公司送达仲裁裁决书(景劳人仲案决字〔2023153)。

景劳人仲案决字〔2023153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驳回申请人卢艳的所有仲裁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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