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殷嘉珍)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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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2-26 17:21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3-0263号
本人(单位)殷嘉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白象路73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号:西国用(2000)字第080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景<私>00004992号、共景<私>房0000287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嘉珍
日期: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