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确权公告(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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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2-06 18:20
兹有景洪市嘎洒镇人民政府位于景洪市嘎洒街道温泉路1号该宗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然资源部文件》(自然资发〔2021〕1号),将该宗地的权属确权至景洪市嘎洒镇人民政府名下,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属性质 |
用途 |
宗地面积 |
宗地四至 |
备注 |
1 |
景洪市嘎洒街道办事处 |
景洪市嘎洒街道温泉路1号 |
划拨 |
国有 |
城镇住宅用地 |
14720.64平方米 |
北: 以本宗地墙壁外为界邻: 岩庄、岩叫、岩温罕、岩叫囡;东:以本宗地墙壁外为界邻: 嘎洒中心小学、嘎洒镇国土所、道路、西双版纳州烟草公司;南:以本宗地墙壁外为界邻: 嘎洒卫生院、嘎洒林业站;西:以本宗地墙壁外为界邻: 玉扁、岩扁 |
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告期满后,当事人对土地权属审核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登记。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