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遗失声明(岩罕勇、李庭珍、岩健)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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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2-08 17:50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3-0241号
本人(单位) 岩罕勇、李庭珍、岩健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云南省景洪市景讷乡南孔下村小组小地名: 广玉恩 的《林权证》遗失,编号:0532801080402GDYMSY000108,证号:景林政字(2009)第069519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汇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岩罕勇、李庭珍、岩健
日期: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