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明)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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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2-01 16:46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3-016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9)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10151号 |
李明 |
房屋/土地 |
532801006024GB00001F00020323 |
景洪市宣慰大道156号花伴里小区2幢1225号 |
依据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2023)闽0111执恢23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111执恢23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