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罕镇权责清单
- 来源 :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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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2-05 11:37
勐罕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表168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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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名称 |
权力类型 |
权力依据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监督方式 |
救济途径 |
承办乡镇(街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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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第25号)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四条; 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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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初审权由各乡镇实施,审批权各乡镇(街道)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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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六章第四十三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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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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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五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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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1998年第27号)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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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乡、村庄规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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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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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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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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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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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渡口经营人未在渡口设置停靠、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等安全设施或者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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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渡口经营人未勘划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水位线和渡口界限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告示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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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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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地质灾害险情检查 |
行政检查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部门规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应急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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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村住房建设检查 |
行政检查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9号) |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 |
《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9月28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一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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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防汛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四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共性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应急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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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二、六十四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共性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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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对排水设施检查 |
行政检查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部门规章:《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三条;共性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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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1.检查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安全生产情况践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九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第四十八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应急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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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 |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一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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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予以制止、铲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1.催告环节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劝阻,要求立即自行铲除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催告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六十九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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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四十七号)第六十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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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对地质灾害险情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行政强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1.催告环节责任: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如有需要应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四十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应急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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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1.催告环节责任:在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催告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1号) 第四十三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应急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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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饲养动物开展强制免疫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催告环节责任:当需要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强制免疫工作时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催告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九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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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1.调查责任:调查或检查时,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入现场检查笔录。 |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三、七十四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供电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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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结婚登记 |
行政确认 |
《婚姻登记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十八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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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离婚登记 |
行政确认 |
《婚姻登记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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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生育登记 |
行政确认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至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至四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卫健委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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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3年第17号,国土资源部令2010年第49号修正) |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部门规章:《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第三十二条; 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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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第四十六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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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一至六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一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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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初审)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地方法规:《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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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初审) |
行政给付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二部分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二部分。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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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初审) |
行政给付 |
《民政部高法院高检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二部分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二部分。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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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老年人福利补贴(初审)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四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八章第七十二条--第八十二条。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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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初审) |
行政给付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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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初审) |
行政给付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第十三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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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的适当扶持或补助 |
行政给付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行政法规:《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七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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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义务,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行政法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577号)第二十九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初审权由各乡镇(街道)实施,审批权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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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自用船舶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第十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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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三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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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第二十八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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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殡葬设施建设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 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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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1.接收备案材料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依法接收;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责令补正后重新提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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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1.备案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的登记、发放、建档、保管和查询等工作; |
《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八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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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辞职、职务终止和补选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1.受理责任: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提供完备证明材料; |
《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3年3月2日第四十一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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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对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1.调查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情况,安排专门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材料,听取涉事人员的说明; |
《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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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1.审计责任: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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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 |
其他行政权力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2003年第24号)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第十四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部门规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第二十一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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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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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监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社区戒毒人员情况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六十九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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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民间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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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侵权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八十四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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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矛盾纠纷调处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调解需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十七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第五十七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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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其他行政权力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1.调查责任: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件进行调查取证;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部门规章:《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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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责令退回 |
其他行政权力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行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第六章第四十三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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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对畜禽规模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 |
其他行政权力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1.写出防治污染报告。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第五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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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 |
其他行政权力 |
《物业管理条例》 |
1.审查责任: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 |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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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物业管理条例》 |
1.受理环节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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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农村住房建设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 9 号 ) |
1.受理环节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 9 号 )第二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地方法规:《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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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部门规章:《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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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乡镇运输船舶经营方式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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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乡道、村道的出入口限高限宽设施设置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
1.调研责任:对是否需要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进行调研。 |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地方法规:《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十三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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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村道上行驶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 |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地方法规:《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十三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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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责令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1.监督检查责任:发现村民委员会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向农民筹资筹劳的,以及违反村务公开法定要求的开展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一号)第九十五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九十条、九十七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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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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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1.接收备案材料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依法接收;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责令补正后重新提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五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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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颁证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33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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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土地承包期内,因特殊情形需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年修正)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五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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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20年修正)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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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33号)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33号)第七条 第八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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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33号)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第八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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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33号)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33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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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 1 号 ) |
1.接收备案材料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依法接收;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责令补正后重新提交。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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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通告催告责任:当需要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强制免疫工作时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催告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七至九十一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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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组织防治三类动物疫病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催告环节责任:当组织防治和净化时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催告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第三十四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七至九十一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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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死亡畜禽收集、处理并溯源 |
其他行政权力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
1.审核责任:核实相关处理公司的材料信息,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备案人补充相关材料。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第六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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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养犬管理及捕杀狂犬、野犬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1.登记管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养犬登记管理。依法对应当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直接作出登记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年10月4日国务院国批准,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施行) 第七十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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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 |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七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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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对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2016年第9号) |
1.核查责任:根据监护人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查。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卫健委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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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复核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148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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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33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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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兵役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 |
1.组织实施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兵役登记。依法对应当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直接作出登记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理由); |
《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律:《兵役法》第七十条;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5号)第三十六条; 其他责任详见“共性责任”部分。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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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部门规章:《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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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部门规章:《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受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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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殡葬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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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殡葬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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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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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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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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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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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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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对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中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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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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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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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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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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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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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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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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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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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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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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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对未经批准在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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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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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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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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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对损坏、偷盗窨井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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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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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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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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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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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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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对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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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对擅自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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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对擅自占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住建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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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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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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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对自用船舶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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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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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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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对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未报告,或者未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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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对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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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对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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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对转让、涂改、伪造《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标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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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对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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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对生产、经营种子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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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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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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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对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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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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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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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文旅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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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对娱乐场所在禁止时间内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文旅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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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文旅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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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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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对盗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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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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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对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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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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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对聚众哄抢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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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对向森林、林地倾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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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对毁坏新造林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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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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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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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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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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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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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埋、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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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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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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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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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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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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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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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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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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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林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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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对在住宅楼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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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部令2021年第5号)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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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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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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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消防条例》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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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对人员密集场所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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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勐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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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三十一、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
1.窗口咨询或投诉:勐罕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电话号码:(0691)2412144,地址:景洪市勐罕镇党政办;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足球彩票或西双版纳州消防支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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