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郑朝思)71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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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1-27 17:54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3-014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证明:云(2020)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568号 |
抵押权人:郑朝思 抵押人: 史海翔 |
土地/房屋 |
532801007009GB00001F00060006 |
景洪市江北路1号乾龙商贸街6幢C1-6号 |
依据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2023)云2801执恢63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2801执恢63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2023)云0102执保87号移送执行函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