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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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0-18 17:34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3-0191号
本人(单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洪管理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景哈乡政府对面的《他项权证》遗失,证号为:00010298。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洪管理部
代理人:杨林花
日期: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