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景洪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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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9-28 18:16

为推广农业新技术、促进新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景洪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市遴选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西双版纳州内注册、投资、运营,且生产经营地在景洪市辖区内并符合要求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试验示范新技术,帮助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体,必须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正式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市场主体注册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年,即2022年9月28日前注册。
3.热心公益农技推广,推广使用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推介发布的2023年景洪市农业主推技术。积极配合农业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示范推广工作,且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4.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学员及由党组织领办的合作社和企业。
三、遴选程序
1.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主体进行审核,确定示范主体名单。
3.示范主体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由本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2.报名地址: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农情统计和乡村产业发展(景洪市澜沧江路27号)。
3.咨询电话:0691-2141841,13988189731。
4.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报信息务必真实、完整,信息不完整的不予考虑,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附件1:景洪市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doc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