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景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通告(第2号)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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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9-28 16:06
根据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景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景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10月8日(星期日)下午15:00在市自然资源局五楼(507)多媒体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正明 市自然资源局
(二)决策发言人
刘幸福 市自然资源局
纳吉克 市土地储备中心
许文俊 市土地储备中心
(三)听证监察人
冉景鸿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韩 莹 市司法局
(四)听证代表
饶珍宁 市人大代表
杨树祥 市政协委员
马 龙 市委政法委
唐 莉 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周金科 市农业农村局
杨勇德 市林业和草原局
杨柳青 市统计局
龙永福 市发展和改革局
普成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召昆勐 市民政局
杨思维 市税务局
许伟平 市交通运输局
谢燕飞 市财政局
标 章 允景洪街道办事处
何双贵 江北街道办事处
岩温罕 嘎洒街道办事处
岩 浪 曼弄枫街道办事处
玉光凤 嘎栋街道办事处
孙云学 勐养镇人民政府
岩温罕 勐龙镇人民政府
岩 光 勐罕镇人民政府
铁文强 景哈乡人民政府
李 瑶 景讷乡人民政府
刘有琰 普文镇人民政府
王双梅 中国足球彩票人民政府
王建彬 勐旺乡人民政府
邓秋生 基诺乡人民政府
徐志良 勐养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岩香铁 嘎洒街道办事处曼达社区
岩 并 嘎洒街道办事处曼迈社区
坡 才 曼弄枫街道办事处南联山村委会
岩香永 勐罕镇曼景匡村委会
岩温庄 景哈乡景哈村委会
王金波 勐养镇大河边村委会
岩罕叫 勐养镇曼景坎村委会
汤 门 勐龙镇坝卡村委会
岩温罕 勐龙镇曼龙扣村委会
李正东 中国足球彩票大干坝村委会
段金云 普文镇坡脚村委会
飘布鲁 基诺乡新司土村委会
(五)技术单位陈述人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六)听证记录员
谭 昕 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蔡金凤 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三、其他事项
(一)《景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稿随本公告在景洪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附:景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景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
单位:元/亩
区片 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测算单元 (行政区个数) |
测算面积 (公顷)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
区片标准 |
其中 |
|||||
土地补偿费(40%) |
安置补助费(60%) |
|||||
I |
允景洪街道:曼外村、允景洪街道直属(曼外村以西、白塔社区西北方向)、曼各社区、景亮社区、嘎兰社区、曼景兰、风情园社区、花卉园社区、三叶社区、孔雀湖社区、黎明社区、曼听公园、滨江社区、告庄社区、纳昆康社区、白塔社区、新城社区、白象湖社区、沧江社区、嘎栋社区、大沙坝社区 |
9 |
16157.39 |
66200 |
26480 |
39720 |
II |
允景洪街道:曼戈龙村、允景洪街道直属(曼戈龙村以北、曼戈龙村周边区域) |
30 |
68923.31 |
56200 |
22480 |
33720 |
III |
嘎洒镇:纳板村 勐龙镇:勐宋村、曼伞村、贺管村、曼戈龙村、邦飘村、陆拉村、贺南东村、坝卡村、南盆村、曼宛洼村、南嗨村、国贺村、勐龙镇直属(嘎囡村以北) |
45 |
164901.18 |
42500 |
17000 |
25500 |
合计/平均综合地价 |
84 |
249981.88 |
47809 |
19124 |
28685 |
景洪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整系数结果表(草案)
单位:元/亩
区片 编号 |
|
农用地 |
集体建设 用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
区片综 合地价 |
调节 系数 |
1.5 |
1.5 |
1 |
1.4 |
1 |
1 |
-- |
1.6 |
0.55 |
|
I |
66200 |
99300 |
99300 |
66200 |
92680 |
66200 |
66200 |
-- |
105920 |
36410 |
|
II |
56200 |
84300 |
84300 |
56200 |
78680 |
56200 |
56200 |
-- |
89920 |
30910 |
|
III |
42500 |
63750 |
63750 |
42500 |
59500 |
42500 |
42500 |
-- |
68000 |
23375 |
|
备注:1、其他农用地不设调整系数,参照周边地类进行补偿;2、土地补偿费比例为40%,安置补助费比例为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