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确定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532801010002GB00258号部分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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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9-25 17:29
市自然资源局收到《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关于确定景哈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函》。经核实,申请的532801010002GB00258号宗地位于景洪市景哈边境派出所,原址面积4948.63㎡,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该宗地在景哈哈尼族乡总体规划范围内,涉及4867.14㎡行政办公用地、2.30㎡中小学用地、8.67㎡零售商业用地、70.52㎡待征道路用地,无控规没有规划控制指标。
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提出,现有房屋老旧严重,两栋已鉴定为危房且建筑面积严重缺编,不能满足日常执法办案及民辅警办公生活所需,为更好管控边境、反偷渡、反走私、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禁毒、缉枪治爆、反恐维稳、社会治面安管理、特种行业管理、辖区人口管理、案件办理、服务群众等职能,申请确定4867.14㎡行政办公用地的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9月22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9日,凡是对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申请确定532801010002GB00258号部分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2134138、 0691-2136213
附件:论证意见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2日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确定532801010002GB00258号部分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9月22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开关于西双版纳边境管理支队申请确定532801010002GB00258号部分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将532801010002GB00258号宗地中,面积4867.14㎡,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确定为容积率R≤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停车位1.5个/100㎡、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执行。
专家组成员:邹明生、李水、张跃胜、肖云吉、吴寿琼
专家组组长:李水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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