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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军诉西双版纳像宝隆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书(景劳人仲案定字〔2023〕13号)送达公告

  • 来源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9-21 17:26

陈建军

本院受理的陈建军西双版纳像宝隆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陈建军送达仲裁决定书(景劳人仲案字〔202313)。

景劳人仲案字〔202313决定书决定如下:

申请人陈建军诉被申请人西双版纳橡宝隆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支付拖欠工资、二倍工资劳动争议案,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若申请人就本案重新申请仲裁,本院不再受理。

本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景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