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腊路支行)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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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9-05 09:33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3-0166号
本人(单位)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腊路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景洪市景亮路29号富江旺城4幢1705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证号为:云(2023)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49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勐腊路支行
代理人:王思
日期:2023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