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财政局关于对西双版纳新时代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报告
- 来源 :景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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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8-31 11:34
西双版纳新时代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和《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相关要求,联合检查小组于8月16日-17日对西双版纳新时代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2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2801MA6MXKHY9M,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坝吉路15号,公司具备规定数量的专业人员7人,实际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人。
二、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公司内部会计核算规范性存在问题:签字报销不全。例如:2022年12月记字第16号凭证,记账凭证核准人、过账人、出纳、审核人未签字,费用报销单未签字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第五十一条:“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是:(一)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的相关规定。责成西双版纳新时代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填制会计凭证,补齐所会计凭证、原始凭证等相关会计单据需要的基本内容;今后,要高度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内部对会计凭证的审核,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机构要以委托企业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相关规定,做好委托企业相关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等工作,确保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与完整。
(二)针对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到位,应当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根据整改情况适时开展跟踪检查。
景洪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