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岩罕燕、文霞)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9-01 20:16
编号:景不动产(ZF)2023-001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景国用(2004)第2003号 |
陈双治 |
土地 |
景洪市南路19号<金鹿东街> |
依据岩罕燕、文霞提供的《申请》、《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表》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