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范曾斌、史艳春)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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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8-28 17:36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3-012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20)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23667号 |
范曾斌、史艳春 |
房屋/土地 |
532801009049GB00049F01670110 |
景洪市嘎洒镇雅居乐大道西双版纳嘎洒旅游小镇天河项目一期逸湖居A2组团167幢1408号 |
依据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2023)闽0581执82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1执820号二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