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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诺支行)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8-28 17:24

编号:景不动产 (YS)2023-0161号

本人(单位)  腰先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云南省景洪市基诺乡司土村委会巴秀村民小组 的《他项权证》遗失,现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诺支行 配合办理遗失声明,证号为:  (2011)景林证字第01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勐泐大道与榕林路交会口便民服务中心/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91-21220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云南景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诺支行

代理人: 黄忠华

日期:2023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