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532801009041GB00084号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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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8-11 10:27
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申请确定532801009041GB00084号宗地规划指标的请示》(景土储字〔2023〕48号)。经核实,申请的宗地位于嘎洒税务所旁,面积4803平方米,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属于景洪市嘎洒旅游小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没有规划控制指标。
市土储中心提出,为充分利用土地,本着节约集约合理规划布局开发利用的原则,现申请确定该宗地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8月10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1日,凡是对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09041GB00084号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2134138、 0691-2136213
附件:论证意见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0日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532801009041GB00084号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8月10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532801009041GB00084号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将532801009041GB00084号宗地,面积480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确定为:商住比0.5:9.5,规划控制指标确定为容积1.0<R≤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4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执行。
专家组成员:叶明辉、张跃胜、李水、蓝建
专家组组长:陈菲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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