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邹建稳)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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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8-14 17:23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3-011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登记证明:云(2018)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918号 |
抵押权人:邹建稳 抵押人: 白亚萍 |
土地/房屋 |
532801007012GB00002F00010040 |
景洪市景亮路9号9号公馆1幢1单元506号 |
依据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2023)云2801执108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2801执108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