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 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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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7-31 15:50
根据《景洪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校外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在职的教师和教研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二)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可参照实施细则,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及办法
(一)按照《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
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及其附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二)严格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开展中小学一级教师职
称的申报评审,不开展超越岗位数额的资格评定。
(三)履现职专业技术年限(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按整年计算,不四舍五入或保留小数;不同学段同等级履职可合计)
三、申报工作
(一)申报流程。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学校经办人完善申报材料并审核资料真实性→学校考核推荐组负责考核推荐→负责人审核申报材料→市教育体育局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
(二)报送时间。各中小学(园)及各单位于2023年8月30日完成报送,逾期不再接受报送。
(三)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紧密配合开展审核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月3日。
(四)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打印要求为A3中缝装订,表十七在封底),各单位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上签字确认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公示情况报告(公示时间、结论、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情况等)。
3.2023年度资格评审名册
4.岗位聘用情况表
四、评审活动时间
中评委评审时间:2023年9月18日-21日
五、推荐评审有关事项
(一)坚持以德为先。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首位。在申报推荐时,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注重工作实绩。坚持把教书育人作为教师职称评价的核心内容,以工作实绩为重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三)严格公示制度。各学校(单位)要按照评审程序规定,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评审前的公示工作,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成果、教育管理经历、课时、考核推荐情况等信息全面进行公示,自觉接受本校、单位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四)严格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经办人、负责人、考核聘任小组成员、评审专家等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工作人员,须签订工作纪律承诺书,严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五)强化监督管理。评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加大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加强对申报评审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六、其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园)及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及时进行安排布置,规范申报评审各环节工作流程,抓紧落实申报评审相关事项,认真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规范申报人员申报行为,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各环节申报推荐工作完成上报后,不再进行申报材料补充。报送材料错误、漏报或不完整的,不予审核通过。
附件:1.景洪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2023年度景洪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资格评审名册
4.2023年度XXX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
5.2023年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安排计划表
6.对公开发表文章的上传及审核要求
7.事业单位专技岗位聘用情况表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3:2023年度景洪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资格评审名册.xls
附件4:2023年度XXX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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