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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结果的公示

  •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7-19 16:09


为进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云政法 (2019) 4号)、《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污防水源 (2019) 1号)要求,景洪市于2020年8月启动曼点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委托第三方编制《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划定方案》)《划定方案》经过了三次修正,2021年11月省级评审通过并于2023年6月26日取得《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国足球彩票再次协商景洪市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复函》,原则同意曼点水库保护区划定方案。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保护区区划结果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成果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经现场调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点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按类比经验法、结合地形边界法和缓冲区法划定保护区,划分结果如下表、图所示:

景洪市曼点水库保护区共划定81.737km?,其中一级保护区为1.959km?,二级保护区为79.778km?。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统计表

序号

水库名称

保护级别

面积(km?)

合计(km?)

1

景洪市曼点水库

一级水域

0.443

81.737

一级陆域

1.516

二级水域

0.02

二级陆域

79.758




2.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20日至8月18日(共3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及意见建议,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或填写附件《公众意见调查表》反馈邮箱或书面反馈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联系邮箱:3444074028@qq.com

联系电话:0691-2565263


附件:公众意见调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