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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林艳芳傣医堂嘎洒门诊部有限公司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 来源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7-18 18:24

兹有西双版纳林艳芳傣医堂嘎洒门诊部有限公司向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相关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景洪市卫生健康局据实反映。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0691-2146311

景洪市卫生监督所:0691-2141425

(公示期10日)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公示内容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单位):西双版纳林艳芳傣医堂嘎洒门诊部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林艳芳傣医堂嘎洒门诊部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景洪市嘎洒镇西双林语项目三期商业街5号楼

拟设置医疗机构建筑面积:978平方米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中医门诊部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有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民族医学科(傣医学)、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台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景洪市医疗机构设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