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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惠企政策宣传之产业发展篇

  • 来源 :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7-18 11:16

政策: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规划〔202328号)

支持对象: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制造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绿色低碳集群、技术改造与创新等3个方向。

支持内容:采取无偿补助、事后奖补等支持方式给予支持。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执行单位: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技术创新与企业投资科玉罕南

0691-2122668

原文链接:

http://gxt.yn.gov.cn/zwgk/fdzdgknr/jlm2ynsgxw/tzgggszdhzjcsx2ynsgxw/tbsx2ynsgxw/content_31513

 

政策: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

支持对象:文旅项目市场主体

支持内容: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按其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对2023年度省级重大文旅项目和业态创新项目建设贷款产生的利息(不包括土地款和房地产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执行期限:2023

执行单位: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产业发展科罗秀琼0691-2123009

原文链接:

https://www.yn.gov.cn/zwgk/zcwj/yzf/202301/t20230118_253604.html

 

政策: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规〔20206号)

支持对象:

1.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认定的云南省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

2.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云南省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

支持内容:

1.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授予“云南省林草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称号,颁发证书和牌匾。

2.省级龙头企业享有如下优惠政策:(一)具有推荐为国家级林草重点龙头企业的资格;(二)推荐参加省内外重大林草产业博览会和专题招商引资推介会,减免场地费等;(三)在林草项目申报、贷款贴息、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四)对符合《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奖补;(五)其他有关林草产业优惠政策和咨询服务。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执行单位: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林业改革与产业发晨科刘昀姗

0691-2132812

原文链接:

https://www.yn.gov.cn/zcwjk/html/2022/wjkformal_1228/18677.html

 

政策: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 (云自然资利用〔2022525)号)

支持对象: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支持内容: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平等取得土地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执行单位:西双版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开发利用科陶正英0691-2152656

原文链接:

http://dnr.yn.gov.cn/html/2022/yunziranzichushi_0823/33685.html

 

政策:西双版纳州建设数字西双版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西发改办产业〔2022351 号)

支持对象:

1.奖励对象和标准: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提升研发效率和创新产出,开拓产品和服务市场,对满足第六条第(一)款的落户企业。

2.对满足第六条第(一)款的落户企业投产后,数字经济相关核心业务年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支持内容:

1.落户企业投产后,连续3年每年给予企业10万元的创新补助。

2.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执行期限:202211日至20241231

执行单位: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产业经贸和数字经济科王健安

0691-2133885

 

政策: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文旅康养等七个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西办发〔20237号)

支持对象:验收合格的新建高产(特种)示范胶园建设项目;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州级技术中心的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新投资的橡胶期货、现货标准仓储交易且库存量达到10万吨的项目;工艺、技术、设备、产品先进且投资达到5000万元的橡胶加工项目。

支持内容:

1.对验收合格的新建高产(特种)示范胶园建设项目,给予300万元的资金奖补。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州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奖励。

3.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原则上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10%的资金奖补。

4.对新投资的橡胶期货、现货标准仓储交易且库存量达到10万吨以上的项目,经评审达标,给予1年期、2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库存量达到20万吨以上的,经评审达标,给予2年期、2个百分点的贷款贴息。

5.对工艺、技术、设备、产品先进且当年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橡胶加工项目,经评审达标,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其中,投资1亿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

执行期限:2023-2025年度

执行单位: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工业科王秋艳0691-2121105

原文链接:

https://www.xsbn.gov.cn/lfw/84110.news.detail.dhtml?news_id=2878624

 

政策: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西工信发〔202219 号)

支持对象:

1.奖补纳规入统企业,奖补对象:新建投产并当年纳规入统工业企业;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企业,三年内已达规但重复入库企业不再奖补。

2.奖补在库企业奖补对象:在库的年产值 2 亿元以上且当期产值增幅达到 20%的企业,其中: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合成橡胶制造业在库企业产值需达到 5 亿元。

支持内容:

1.奖补标准:对符合奖补标准的达规企业每户一次性奖补15 万元,属于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每户一次性奖补 20 万元。

2.奖补标准:对符合奖补标准的达规企业每户一次性奖补15 万元。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执行单位: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经济运行科杰洪祥0691-2148826

原文链接:

https://www.xsbn.gov.cn/325033.news.detail.dhtml?news_id=2861365

 

政策: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2022年度支持服务业和贸易业企业提质升级奖补办法的通知(西商发〔202211号)

支持对象:服务业和贸易业企业,特指支撑GDP责任指标中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和贸易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支撑行业包括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8个行业。限额以上贸易业指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法人企业及大个体,限下抽样法人企业及个体,限下抽样金样本企业及个体。

 

支持内容:2022年符合增速奖励、排名奖励、入库奖励、抽样奖补等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奖补

执行期限:2023

执行单位: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市场科许静0691-2565518

原文链接:

https://www.xsbn.gov.cn/325015.news.detail.phtml?news_id=2872564

 

政策:勐腊县人民政府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勐腊县、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支持园区开发建设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腊政联发〔20184号) 

支持对象:2016 年至 2025 年在县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且入驻园区从事非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及项目投资强度(不包括土地)达到150万元人民币/亩以上的企业。                         

支持内容:财税扶持、土地扶持、企业融资扶持、水电及人力资源扶持

执行期限:2016-2025

执行单位:勐腊县投资促进局、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协调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协调局0691-8160619;勐腊县投资促进局0691-8161189  

原文链接:

https://www.ynml.gov.cn/mzzjswj/7617.news.detail.dhtml?news_id=72313

 

政策:中共勐腊县委办公室 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勐腊县(区)招商引资和支持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腊党办〔2022185号)

支持对象:适用于在勐腊县(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独立核算、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且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核算纳入勐腊县(区)统筹的企业和机构。

支持内容:土地扶持、基金支持、财税奖励、中介招商奖励、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持、服务保障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执行单位:勐腊县(区)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勐腊县投资促进局0691-8161189

原文链接:

https://www.ynml.gov.cn/360.news.detail.dhtml?news_id=1460747

 

十一

政策:勐腊县人民政府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勐腊县、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文化旅游产业支持政策(修订稿)的通知(腊政联发〔20185号)

支持对象:适用于 2016 年至 2025 年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在县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旅游企业。重点支持文化创意、文化软件研发销售、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文化旅游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创意设计、影视拍摄基地、动漫动画、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旅游景区等产业或项目

支持内容:财税扶持、土地扶持、企业融资扶持、水电及人力资源扶持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执行单位:勐腊县文化和旅游局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协调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勐腊县文化和旅游局0691-8122349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协调局  0691-8160619

原文链接:

https://www.ynml.gov.cn/358.news.detail.dhtml?news_id=1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