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23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及业务操作流程说明
- 来源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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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7-10 10:38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6号)精神,坚持“应贷尽贷、精准资助”原则,确保每一个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全面做好中国足球彩票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及业务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助学贷款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贷责任。
(二)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三)贷款用途。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五)利率及利率调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六)利息与本金偿还
1.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2.贷款学生从毕业当年起,享有5年还本宽限期政策,在还本宽限期内贷款学生只需偿还贷款利息,不需偿还贷款本金。
3.贷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从毕业当年起,须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为避开还款当日系统繁忙,建议提前5-10天还款。
4.贷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须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和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5.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贷款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6.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精神,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贷款学生不需要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处于贷款偿还本金期的贷款学生,经学生个人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本金,并按承办银行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如本人未提交申请,则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再次提醒贷款学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遗漏错过政策。
注意事项: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3年不需要偿还贷款本金,故无需申请延期偿还贷款本金。
(七)还款方式
1.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可以在手机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2.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3.前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用银联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 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类别 |
具体要求 |
国籍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学籍 |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
户籍 |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景洪市; |
信用 |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
家庭情况 |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
其他 |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条件类别 |
具体要求 |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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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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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户籍 |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景洪市; |
其他 |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
2.如借款学生申请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景洪市,借款学生应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预申请。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4.未进行预申请但又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5.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4)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须在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6.现场首贷办理流程:①网上自助申请-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申请表》并签字;②市学生资助中心-贷前审查-签订合同;③高校-录入回执-核对入账信息;④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发放。
(二)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现场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3)续贷时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的,需要借款人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4)现场续贷流程:①网上自动申请-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导出《申请表》并签字;②市学生资助中心-贷前审查-签订合同;③高校-录入回执-核对入账信息;④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发放。
2.续贷远程办理流程(学生操作程序)
(1)2021年以前贷款学生续贷,详见附件1:2021年以前贷款学生续贷远程操作申请流程截屏〈学生端〉操作示例。
(2)2022年贷款学生续贷,详见附件2:2022年贷款学生续贷远程操作申请流程截屏〈学生端〉操作示例。
四、贷款受理时间及首贷办理方式
(一)受理日期:2023年7月17日-9月20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二)首贷办理采取“线上网络预约+线下现场办理”方式。线上预约开放时间:从2023年7月15日起,关注“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内“助学贷款预约”办理,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和长时间排队,贷款受理期间一般每天预约80人(上午40人、下午40人),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时间到景洪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借款人须按照预约序号有序办理助学贷款,即来即办,手续一次性办结,只跑一次,贷款办好即走,不得在贷款办理场所长时间停留。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若遇停电、系统故障等特殊状况不能按时办理的,可顺延办理。
注意事项:预约姓名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若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需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
2.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按照原还款计划偿还本息。
(二)如何变更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等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变更。
(三)如何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登录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贷款学生登录时,在浏览器中输入该网址即可,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而无法注册时,由于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2次。
(四)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五)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1.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2.联系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经办人员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3.拨打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六)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出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资金?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资金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的开支。
您的助学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金额划到高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中,您可以将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与您名下的I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您可以将贷款金额超出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请联系您的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相关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获取。相关开立、绑定、关联和提取操作,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七)逾期还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除11月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个人顺利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温馨提示:
(1)请您珍惜通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获得的学习机会,一定要努力学习,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
(2)请您按照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以及弥补日常生活费的需要合理确定助学贷款申请额度,厉行勤俭节约。其中,“日常生活费”包括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饭费、教材费、通讯费、上网费以及借款学生本人其他日常生活开支。
(3)请您与共同借款人就贷款金额事宜充分沟通,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申请。如果您提交了申请,我们默认您已就贷款事宜与共同借款人达成了一致意见。
(4)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您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同时,切记!时刻警惕网络诈骗,避免落入非法网贷陷阱。
(5)贷款受理部门及地点:景洪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点在景洪市港口路1号,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停车区旁边,办理贷款期间在大门口设有提示牌,进入大门后右转直走30米,即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大厅(注意:不进入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大楼)。业务咨询拨打热线电话:0691—2211921。
附件:1.2021年以前贷款学生续贷远程操作申请流程截屏〈学生端〉操作示例。
2.2022年贷款学生续贷远程操作申请流程截屏〈学生端〉操作示例。
*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政策内容如有变动以《借款合同》为准。
景洪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宣
附件1:2021年以前贷款学生续贷远程操作申请流程截屏〈学生端〉操作示例.doc
附件2:2022年贷款学生续贷远程操作申请流程截屏〈学生端〉操作示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