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景洪市关于促进旅拍行业规范管理的通告》的函
- 来源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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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6-21 09:15
为进一步规范景洪市旅拍摄影行业,强化行业管理,明确旅拍摄影行业经营行为,减少因拉客、收费、交付等问题导致的纠纷,促进旅拍摄影行业健康发展。起草了《景洪市关于促进旅拍行业规范管理的通告》,完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
联系人: 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柴海军
电话:(0691)2254176
邮箱:739152457@qq.com
地址:景洪市勐混路15号
邮政编码:666100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景洪市旅拍摄影行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景洪市公安局、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景洪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景洪市税务局
附件2:
景洪市关于促进旅拍行业规范管理的通告
景洪市各旅拍摄影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景洪市旅拍摄影行业,强化行业管理,明确旅拍摄影行业经营行为,减少因拉客、收费、交付等问题导致的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拍摄影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旅拍摄影行业秩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行业协会管理机制,强化行业自律
在景区开展旅拍摄影经营单位遵守行业协会制定相关制度,统一采用格式合同文本与顾客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收费项目、金额、服务流程、售后服务、双方违约责任、赔付标准等基本信息。规范使用销售人员,由行业协会与景区管理方统一设置旅拍咨询台,集中销售人员到限定区域开展咨询、导购等经营活动,从业人员遵守协会制定规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二、建立旅拍摄影行业“红黑榜”,加大曝光力度
综合考量12315、12345、“一机游”等投诉举报平台反馈内容和数量,建立旅拍摄影行业“红黑榜”,定期对辖区内旅拍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全社会进行曝光,鼓励引导旅拍摄影经营单位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旅拍摄影行业健康发展。
三、设立旅拍行业投诉举报咨询点
由相关单位安排人员在旅拍咨询场所设置投诉举报咨询点,现场接受咨询、投诉受理、投诉处置等问题,畅通消费维权渠道,缩短投诉举报受理时间,提高处置效率,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景洪市旅拍摄影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四、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旅拍拉单高价返佣等市场竞争行为不利于旅拍摄影健康发展,阻碍了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偏离正常发展方向,且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破坏景区旅游公共场所秩序,公安部门将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
存在欺诈、诱导旅游者消费或宰客的,故意拖延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虚假宣传等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未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未如实申报、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由税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置。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导游人员私自承揽业务、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由旅游执法机构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