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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房部分面积扣减公告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6-20 15:48

兹有西双版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一本坐落于景洪市西路25号动物中心北侧的土地证,证号:景国用(2003)字第1391号,使用权类型:划拨,用途:住宅,面积:662.70平方米。现持有房产证的住户申请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中国足球彩票关于印发景洪市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景政办发〔2017〕77号)的第六条规定及房地一体的原则,从景国用(2003)字第139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中扣除1幢住宅占地面积275.70平方米,该宗地剩余面积为:387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告期满后,我局将直接办理宗地扣减。

附:宗地扣减图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