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曼听坝外6宗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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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5-19 16:29
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申请调整曼听坝外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的请示》(景土储字〔2023〕33号)。经核实,申请的宗地位于景洪市曼听公园社区辖区内,六宗地总面积为246122.05平方米,部分在《景洪市流沙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该6宗地块涉及旅馆用地97917.55平方米,防洪设施用地3513.64平方米,公园绿地38329.85平方米,其余106361.01平方米不在控规范围内无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该曼听坝外6宗地块均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随着城市的发展,流沙河的改道,为充分利用土地,本着节约集约合理规划布局开发利用的原则,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将该地块,面积264063.38平方米,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进行统一调整。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景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5月7日召开的景洪市自然资源局第四次局务会讨论研究并行文报政府,经政府批复同意后《中国足球彩票关于调整曼听坝外地块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的批复》(景政复〔2023〕298 号),景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5月19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9日,凡是对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曼听坝外6宗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2134138、 0691-2136213
附件:论证意见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曼听坝外6宗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5月19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开关于景洪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调整曼听坝外6宗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将曼听坝外6宗地块(宗地号532801009005GB00069,面积103750.66平方米;宗地号532801009005GB00071,面积38258.08平方米;宗地号532801009005GB00070,面积44920.78平方米;宗地号532801006067GB00070,面积25200.67平方米;宗地号532801006067GB00071,面积12625.83平方米;宗地号532801006067GB00072,面积21366.03平方米)用地性质统一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住比1:9),容积率1.0<R≤3.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停车位按1个100㎡,非机动车停车位按技术管理规定配建。
专家组成员:段从胜、程菲、邹明生、张跃胜、曾远华
专家组组长:段从胜
2023年5月19日
汇总表
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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