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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邓飞)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3-05-29 16:23

编号:景不动产(ZFGG)2023-009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登记证明:云(2021)景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945号

抵押权人:邓飞

抵押人: 宁翠华、刘帮

土地/房屋

532801007015GB00003F00050057

景洪市景亮路6号傣泐金湾三期·悦江苑5幢1单元1006号

依据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云2801执4144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云2801执414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法律文书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