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作者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 来源 :景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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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5-12 18:2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1日至9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群众代表反馈了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关于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制定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专家对《景洪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进行评议。二是认真对照专家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核。三是2022年12月28日,市政府印发《景洪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的通知》(景政发〔2022〕60号)。
(二)关于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职责落实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中共景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景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景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中共景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会议制度》。二是市委编制委员会印发《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委农村工作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明确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由副局长兼任),将加挂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的市委农办秘书股职责划出,单独设置市委农办秘书股,核定市委农办行政编制2名,目前完成内部调整。三是进一步发挥农办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总体推进,主动对接各部委办局和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三)关于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强,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动力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荐5家企业参加2022年云南省“10大名品”评选活动,5家产品品牌及其企业入选2022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企业和产品品牌名单。二是重点对龙头企业、“十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品牌认定知识培训,培训重点“绿色食品牌”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品牌目录征集等内容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品牌意识。三是积极动员企业申报十大名茶、十大名果,2家企业及其产品入选2022年西双版纳州“10大名茶”,6家企业及其产品入选2022年西双版纳州“10大名果”。四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2795批次,合格率99.5%;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1.5批次/千人监测任务数966批次,已完成966批次,完成率100%。完成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专项监测251批次,合格率97.2%。完成省级例行监测196批次,整体合格率99.5%。完成省级监督抽查86批次,其中蔬菜64批次、水果4批次、畜禽产品18批次,合格率100%。五是开展农药经营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累计检查32次,出动车辆3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272家次,检查种植基地19个,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科学安全用药挂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资料1592份。六是完成农户施肥情况调查100户,并录入“全国农户施肥信息监测系统”。玉米、水稻、甘蔗等秸秆作物收获面积229110亩,综合利用率为98.9%、未利用占1.1%。化肥使用量折纯18831吨,与去年相比化肥使用量减少了48吨,实现了化肥“零增长”。七是开展澜沧江流沙河至景洪电站禁渔区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98人次,开展执法联动217次,开展宣传活动217次,出动执法车辆37次,出动执法快艇21次,发放宣传材料1376次,没收刺网544张,暂扣鱼竿516竿,批评教育违规捕捞2800人,查获违规捕捞江鱼36斤。八是全市共有农膜回收企业15家,所回收的农膜全部制成半成品塑料颗粒进行销售,2022年末,使用农膜农作物种植面积140393.1亩,用膜量1503.5275吨,回收1333.329吨,回收率89%。九是发放《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宣传》等法律法规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业务宣传单4820份,现场咨询、指导1720人次。开展兽药安全知识培训1期6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份。开展农药检查32次,出动车辆32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272家次,检查种植基地19个,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科学安全用药挂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资料1592份。十是重点对种子、农药、兽药、肥料、种植基地、养殖基地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巡查检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79人次,巡查检查529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417家次,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2起,罚没收入1.3万元;农资打假案件3起,罚没收入17.27万元。
(四)关于新粮食安全观树得不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召开景洪市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培训会,组织学习培训国家、省级和州级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规定精神和政策要求,聚焦补贴对象,明确补贴依据,严格补贴范围,确保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精准及时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召集涉及相关股室和站所进行及时谈话提醒,并形成通报文件在农业农村系统内进行通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项目实施管理。三是及时制定《景洪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办法》,明确补贴依据改进资金兑付办法,加大公示和实地抽查核实力度。四是2022年11月,“两区”划定根据《云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整改,“两区”成果衔接经“三调”成果、高标准农田项目划定范围与景洪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整改成果已提交省级质检单位,并通过质检,成果同步反馈至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审核。此次“两区”整改成果中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320616.93亩,全部位于景洪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天然橡胶保护区2335425.43亩,全部为“三调”橡胶园,与森林无冲突。五是将2022年州级下达景洪市粮食生产指标29.3万亩、产量9.3万吨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通过采取冬季作物后种植粮食、套种间种、基塘生产试点种植、山地传统粮食种植等方式,严格落实农田整治项目种植水稻要求,2022年景洪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9.3万亩,产量9.6万吨,分别完成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和103%。六是按照州级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按时兑付补贴。2022年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户数24417户247871.09亩,补贴标准75.98元/亩,兑付补贴1876万元。2022年上级下达景洪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三批次共502万元,按照上级兑付时限实施兑付。七是争取省级杂交稻旱种资金599.6万元,采取物资补助的方式推广杂交稻旱种,开辟稻谷生产新途径。2022年完成杂交稻旱种面积3.02万亩,按照作物特点、重点区域、关键农时,深入田间地头,及时开展杂交稻旱种、大豆、鲜食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增加种粮农户信心。八是2022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06万亩,完成投资2405万元。有力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和耕种条件,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
(五)关于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乡镇、村委会、村小组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完成问题厕所排查和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摸排公厕748座、户厕45271座,发现问题公厕24座、户厕125座、已整改公厕24座、户厕125座,整改率均100%。二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考核评估和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榜”成效评价,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发布景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3期(按季度),督促黑榜村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改到位。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州庆、春节、“泼水节”等重要节日开展“迎新春”村庄清洁行动、“共建洁美家园 喜迎党的二十大”大扫除行动。截至目前81个村委会692个自然村小组,累计清理垃圾12866.5915吨。
(六)推动“两个革命”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年”和“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行动,巩固拓展“两个革命”和“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成效。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主动向市重点项目指挥部学习固定资产投资要点和方法,抓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2022年,完成投资入库11.56亿元,同比增长239.55%。二是成立农业产业发展专家组,在大力发展景洪农业特色产业,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着重培养一批新时代农业技术人才,为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生产布局提供前瞻性、对策性、指导性建议,制定、评审农业产业(乡村振兴)规划和产业技术方案。对全市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库)进行审核,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向生产一线转化。三是主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与乡镇共同熟悉项目申报程序、申报重点等重要工作流程,同时认真梳理、编制、研究,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力度,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2022年,谋划重点项目6个,梳理29个年内可开工项目。
(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副职为成员的景洪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景洪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22年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州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3家。上报备选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完成龙头企业监测8家。二是2022年投入资金20万元培育抵边乡镇合作社4家,组织开展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一期。评选出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5家,示范家庭农场11家。指导培育抵边村发展合作社9家,家庭农场2家。三是开展了景洪市2020年“十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评选活动,评选出经营好,积极带动农户的新型经营主体20家,给予了50万元的奖励资金;为1家企业和1个合作社争取2021年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资金196万元;为1家企业争取冷库建设奖补资金125.51万元;联合印发了《景洪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景洪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办法》,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四是完成景洪大渡岗茶、景洪攸乐茶、景洪勐宋茶等7个农产品相关申报材料收集整理。五是对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发出受理通知书、办结通知书,执行率达到100%。严格执行“三集中”制度,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将行政审批职能、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开展行政审批过程中,全部授权窗口办理,不存在“两头受理”“体外运行”“只挂号、不看病”等现象。2022年,局长授权政务服务事项62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常驻政务大厅窗口2人,窗口受理531件,办结531件,咨询732件。完善实施清单62项,办事指南发布率10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10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87%,已发布实施清单办结时限压缩率82%。六是推进勐养、东风、普文3个定点屠宰场的搬迁建设工作,目前勐养畜禽定点屠宰加工项目已破土动工。针对东风、普文定点屠宰场选址问题已完成重新选址工作。
(八)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不严格,联审联管机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市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数为84个,截止目前已取得批复2个,已通过技术审查60个,正在编制10个,还未启动编制12个。二是边远乡镇宅基地宗地图测绘难的问题。如勐旺乡有资质的测绘公司不愿意到勐旺乡开展业务就有31宗,经不断协调才得以测绘。截至2023年2月,调度全市共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1485宗,审批812宗,审批率54.68%。三是严格落实《景洪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流程职责》解决联审联管机制存在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四到场”落实问题,杜绝“一户多宅”“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组织宣传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和知识,提高村组干部履行法人代表的责任和村民建房政策、审批程序等法律规定的意识。引导村民依法合理有序建房,禁止“一户多宅”“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依法管地用地社会氛围。
(九)关于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台账的收集管理,组织参建单位规范冬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台账管理。二是进一步优化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确保农田水利项目(冬繁良种繁育基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效、按时、保质、保量高标准完成。根据《农田建设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原则(GBT303600-2014)》由省级或州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立项、初步设计方案等,项目区域选址不在生态脆弱区无需环保等提供论证同意证明。工程开挖土方较少,达不到水保审批的条件。三是进一步优化新建项目区,根据与最新“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叠合,部分图斑已调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同时选址也不断优化,符合集中连片原则。四是进一步督促项目区乡镇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管护措施,加大清理杂草,更换损毁设施力度等。五是加快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核对预算工程清单、竣工结算图和竣工结算进行核实,与现场实际尺寸确认,勐旺乡片区内补远村科联小组的灌溉沟渠断面设计实际为0.4m×0.5m,提交检查的项目实施方案文字描述有误,以招投标清单为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十)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风险防控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印发《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日常工作,加强对重大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要求各股室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坚持“防范在前、预警在先”多措并举抓好廉政风险管理防控工作,让风清气正在市直农业农村系统蔚然成风。二是深化开展学习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学习大会和专题会议加强警示教育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不定期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教育,做到勤敲打、多提醒;局党组召集涉及相关股室和站所进行及时谈话提醒,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项目实施管理;完善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责任追究制度、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印鉴管理使用制度、景洪市农业农村局信息报送等制度共20份。三是开展学习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年定期召开2次廉政学习会议,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相关法律,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2次,280人次。定期不定期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教育,做到勤敲打、多提醒。同时,加强对重点单位、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监督提醒。四是生物产业基金方面。涉及本金25万元,占用费3.36万元,已收回10万元。对未履行还款协议的李某某提请诉讼,已胜诉(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云2801民初652号),但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已申请了强制执行。五是农业发展基金方面。涉及本金40万元,占用费4.23万元,已收回本金0.3万元。对于未按合同约定还款的借款人岩某3人(涉及本金30万元,占用费3.69万元),正在收集起诉相关证据资料,将于近期提起诉讼;普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未收回的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本金10万元,占用费0.54万元),普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未履行还款协议的刘某某提请诉讼,已胜诉,刘某某申请自2022年6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占用金3000元直至2026年9月30日支付完毕。(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云2801民特24号)。六是对照《西双版纳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西办发〔2019〕31号)文件精神,再次组织开展办公用房的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针对办公楼305室超标问题,采取集中化办公的形式,对办公室人员位置进行了调整,将贾林森同志(二级主任科员)调至该办公室,会同305室李柏忠同志(正科级)共用一间办公室办公,2人用房标准共计36平方米,实际用房面积为22.4平方米。七是针对上班迟到人员集体进行约谈,严格落实上下班打卡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让全局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避免违反上下班、请销假等相关制度。
(十一)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3年1月4日召开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第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学习进一步修订完善景洪市农业农村工作制度和财务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遵守审批程序,财务人员和分管财务的领导要认真审核每一笔账目的合规性、审批流程、相关标准及手续完备性,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工作小组、监督评价小组,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财务人员职责权限、工作流程重新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原始单据相关附件的审核,对不合格的单据予以退回,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加强对财务知识及业务能力的提升学习,积极参加财政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组织各站所互相沟通交流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业务水平及财经法律意识。二是2019年有4笔多报差旅费共计1229元,已于2022年11月完成全部收回,但由于开户银行未开通跨年退款业务2022年未能上缴财政,需于2023年3月银行开通跨年退款业务功能后,重新申请全部上缴财政。三是景洪市植保植检站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补充规定》,重点讲解了培训经费使用的审批流程和需提供的培训材料、差旅费报销的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项目方案制定需注意的问题。通过日常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对干部职工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财务问题、提升整体工作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杜绝经费管理使用不当等此类问题的发生,景洪市植保植检站严格从每位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抓起,不仅组织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还不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重点监督检查差旅费报销和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日常不定期查看报销审批单子和凭证材料,做到严格规范使用每一笔经费。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11月7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集中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将采购需求确定、履约验收和合同备案等采购事项纳入内部控制体系,由单位采购评审小组3人以上(单数)讨论研究政府采购事项,经过中心“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后实施。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学习,对政府采购事项重新进行自检自查,立即补充完善反馈的内容不齐全问题,并规范政府采购验收相关手续,指定专人对采购档案进行归档,做到齐全完整,不缺项漏项。
(十三)关于保密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长、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确保保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网络管理状态。二是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保密审查、涉密人员管理和涉密文件的传递、回收、注销等相关制度。提高我局保密工作的规范化,严格按照要求从领取密件、退回密件和存档密件全过程,加强对涉密人员和过程的管理,提高保密意识。三是加大保密知识的学习,利用好“保密观”APP和“中国保密在线网站”组织194人名干部职工参加保密知识线上学习。大力培养涉密工作人才,2022年保密知识专题培训班,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与保密知识培训,通过考核获得证书。四是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开展保密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
(十四)关于党组会议讨论重大事项不够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遵守党组工作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等制度。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明确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综合素养,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抓实抓细办公室工作。
(十五)关于机构运转不畅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草拟了调整内部机构设置的相关文件,正积极与市委编办对接尽快办理,但因州农业农村局正在调整机构职能职责及内部机构设置,目前未有进展。二是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专人任大队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市农机监理站和划入我局原市农垦局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现已正常开展工作。三是中共景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景洪市农垦局机构设置的通知》(景编发〔2022〕39号),将原市农垦局部分工作人员划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是编制了《景洪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该方案于2022年12月15日上报市委编办,将原15个站所科学合理地调整为8个站所。目前,市委编办尚未批复。(十六)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队伍建设不合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景洪市机关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健全完善了《景洪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二是局党组已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人事工作的重点,下一步的人才工作重点为完善鞭策激励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大范围培育业务骨干力量,鼓励支持技术干部积极参与职称考试,提升职称级别。完善激励机制,推进队伍内关怀、勉励、教育工作,充分了解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诉求,切实解决问题,提升干事创业激情。
(十七)关于对基层党务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自身建设,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增强党务工作者做好党建工作的水平和能力,通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局机关党委党务工作者培训进一步学习党章、党史、基础党务知识等课程。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提升党建质量为目标,指导各支部书记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各支部高度重视,尤其是涉及整改的经作党支部和兽医党支部要立行立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5个党支部2022年支部换届选举资料进行了再审核、再把关,确保程序规范,党员底数正确,归档材料齐全。
(十八)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市委第一巡察组(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对上轮常规巡查反馈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采取再研究、再部署、再整改的方式,采取清单管理,立行立改确保取得成效。二是深入学习相关农业法律法规等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和内容,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整合全局人才综合资源,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全力推动景洪农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深化部门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禁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把澜沧江西双版纳大桥段禁渔工作持续抓牢抓实。持续做好禁渔巡查工作,采取流动巡查、蹲点值守等方式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针对捕捞活动频繁发生的主要区域、主要时段加大禁渔专项整治执法力度。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在江边主要通道、路口设置宣传标语和告示牌,运用好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不断扩大禁渔宣传面,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渔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和相关法律知识、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2142277 。
中共景洪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