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双版纳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项目(D-01-10地块)用地性质及经济技术指标调整论证会论证指标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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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5-10 17:21
西双版纳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选址变更后,新选址位于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控规D-01-10地块,面积188亩。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0<R≤1.8,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6米(并满足民航限高要求),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非机动车停车位1个/100㎡。西双版纳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项目拟建设内容为实训中心、图书馆、1#~2#教学楼、体育馆、学员公寓、接待中心、宿舍楼、学员食堂、其他配套用房、地下室、架空层等室外附属工程。因新选址地块用地性质与经济技术指标与项目建设内容不相符,现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D-01-10地块)用地性质及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为: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容积率1.0<R≤1.8调整为容积率R≤0.8,建筑密度≤30%调整为≤35%,建筑高度≤36米(并满足民航限高要求)调整为建筑高度≤30米(并满足民航限高要求),其他经济技术指标不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于2023年5月9日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地块规划指标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9日。如对该地块指标论证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691-2129384(传真)
附件:1.《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关于西双版纳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项目(D-01-10地块)用地性质及经济技术指标调整论证会论证意见》
2.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关于西双版纳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项目(D-01-10地块)用地性质及经济技术指标调整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5月9日,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西双版纳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项目(D-01-10地块)用地性质及经济技术指标调整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
西双版纳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项目(D-01-10地块)用地面积188亩,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容积率R≤0.8,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0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其他经济技术指标不调整。
专家组成员:马梦雪 胡亚乔 陈菲 段从胜 邹明生
专家组组长:马梦雪
附件2.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