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刘艳霞)
- 来源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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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5-05 15:29
编号:景不动产(ZF)2023-000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西国用(2001)字第0246号 |
张朝明 |
土地 |
景洪江北路24号 |
依据刘艳霞提供的《申请》、《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完税证明》、《土地档案》 |
公告单位:景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