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景洪市整改类电站销号验收的公示
- 来源 :景洪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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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0-30 17:43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及《关于印发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水发〔2019〕56号)文件精神,景洪市开展了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现流沙河三级水电站、流沙河四级水电站、流沙河五级电站、东风光明电站、东风二级电站、东风三级电站、勐宋电站、景洪市创业电站、曼灯河水电站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按照《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销号验收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景洪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袁泽文
联系方式:0691-2140344,15908807045
传真:0691-2124486 邮箱:3192496796@qq.com
景洪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